鑑於新型冠狀肺炎對新創事業之發展可能造成之短期衝擊,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(下稱「國發基金」)對受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重影響之新創事業,提供了紓困方案。相關規定之詳細內容,可參考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之網站:(https://www.df.gov.tw/Content_List.aspx?n=D46464AD1E4F9017)。
申請資格及相關說明簡要如下:
1. 申請資格:
1.1 受疫情嚴重影響之台灣新創事業; 或
1.2 受疫情嚴重影響之主要營業活動於台灣之境外新創事業。
2. 受理時間:
2020年4月6日起至2020年10月5日止。
3. 投資金額:
企業所需之六個月營運資金為原則;可申請之金額可超過此等需求,但最多不得超過十二個月所需之營運資金。
4. 投資方式:
投資於前開第1條之受影響新創事業「新發行」之「特別股」。該項投資加計其他台灣政府機關投資之金額,應不得超過被投資新創事業所以有發行股份之50%。
若貴企業符合上開資格,希望申請國發基金而需要任何協助,歡迎隨時聯繫本所(聯絡email: [email protected]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