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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務上,勞動契約剛成立時,大多都有試用期的約定。試用期的目的是讓雇主與員工相互評估適合程度。在試用期內,雙方(雇主與受僱人)都可以隨時單方表示終止契約,且多數法院認為不需要具備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法定終止事由。目前勞動相關法律雖然沒有關於試用期的明文規定,但實務上法院見解都承認雇主與員工自行約定合理的試用期,並對試用期內或屆滿時的資遣門檻,採取寬鬆認定標準。...
若新創企業想用ChatGPT所生成的勞動僱傭契約與勞工簽署,可能會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呢?我們整理了以下五項注意要點。...
針對提供勞務服務,在法律上因為勞務提供方式與從屬性高低的不同,有不同的契約類型。實務上最常見的有三種:勞動僱傭契約、委任契約與承攬契約,至於實務上存在混合不同勞務契約特徵的混合型契約,因為較複雜,本文略過不討論。本文以下簡介常見三種勞務契約的特徵與差異。...
新創企業在創業初期,常以簡單的電子郵件或甚至僅以口頭方式與新進員工約定工作時間、休假、薪資、認股權等,直到募資時或有人力資源部門時,才慢慢開始簽署書面的僱傭契約和智慧財產權讓與協議。或許多數的新創企業並未遇上太大的麻煩,但若不幸遇有勞資爭議或勞動檢查時,勞動關係的權利義務曖昧不明,可能導致違法或違約後果,不可不慎!...
創業風潮席捲世界,新創企業扁平、透明、開放的文化以及多元的薪酬福利,吸引許多有志之士和莘莘學子加入。打開人才招募頁面,不難發現新創企業在工作時間、穿著、補貼、員工旅遊等方面相比傳統企業具有更大彈性和吸引力。但彈性的背後可能藏有法律風險,新創企業可能誤觸法網而遭致勞動主管機關罰鍰。...
實務上有些新創已經在美國、新加坡、以色列、英屬開曼群島等地先行設立了一家公司。當這些外國新創業者來到台灣後,就必須考慮在台灣境內即將設立的公司與外國公司之間的關係為何。我們將在本文介紹外國法人在台灣可以設立哪些組織型態的公司、差異為何,以及須花費的時間。...
本文將介紹與比較三種台灣常見公司型態的重要異同之處,並針對新創公司較常見的情形提出具體建議。...
臺灣政府近幾年推出創業家簽證、就業金卡等政策,目的在於提高外國人來臺創業誘因或是延攬國際高階人才,在執業實務上,也確實見到越來越多外國創業家來到臺灣。其中有幾個常見問題包含來臺灣創業可以設什麼型態的公司、怎麼設公司、設公司要花多久時間?是您在決定創業前須要先初步了解與掌握的。...
美食外送平台Uber Eats自2021年2月1日起,悄悄改變其在台營運架構模式,從原來與貨運業者合作,再由該 […]...
企業常在到職或離職時要求受僱者、工程師或經理人簽訂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,以避免其於離職後到競爭者處上班工作。實務上這種條款是否有效,在過去通常是以勞委會所頒布之標準為準,但法院實際的見解或與勞委會之標準有所差異,有時未能完全相符。...